—·总则
1.野外地质实习是教学活动的基本环节,是技能训练和素质培养的有效途径,是我系学生的一门必修课;
2.在实习过程中应注重素质培养与业务教育的结合。把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,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,吃苦耐劳和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作为重要内容。根据需要可安排半天或1天的国情教育活动,如社会调查或参观;
3.野外地质实习是培养学生观察、认识地质现象,掌握野外地质工作方法的现场教学活动。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;
4.各实习队或带队老师必须严格按照我系的教学计划或野外实习计划,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任务。不准随意压缩野外天数或提前返校;
5.注意安全,防止事故发生;
6.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。
7.我系各野外实习队统一实行队长负责制。野外期间队长行使全面的管理权。
二.细则
(一)实习总体安排
1、时间安排
—年级秦皇岛实习时间为3周;二年级汉中梁山实习时间为4周;三年级基地班陕北—秦岭大剖面实习野外3周,室内1周;三年级石油本专科学生实习时间为6周。
2、野外工作程序
实习一般分为三个阶段: 第一阶段为教师准备、预习阶段;第二阶段为实习的主要阶段,按教学计划和要求对各观察点、观察剖面或研究区进行观察、描述、测量等项内容;第三阶段为室内资料整理、报告编写阶段。
3、组织形式
一年级、二年级和三年级基地班野外实习以班为单位,每班由1—2名老师负责。实习队长负全面责任;三年级石油本专科班学生由实习指导老师具体负责。
4、教师与学生人数比例
一年级秦皇岛实习的教师人数按每20名学生配1名教师计算;二年级梁山和三年级基地班大剖面实习按每10名学生配1名教师计算;三年级石油本科专业学生,每位教师所带学生人数不得超过2名,专科班学生不得超过4名。本专科学生累计一般不超过4名。
(二)实习内容与要求
1、实习教材
实习指导书是根据实习地点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而编写的实习教材,作为基本参考教材。各实习队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,可以做适当的补充、修改和完善。
2、工作计划
各实习队根据实习内容和安排,制定出本次实习工作的进度和工作计划,并填写野外工作日志,实习结束后一并交于系里。
3、实习内容与要求
(1)一年级秦皇岛实习分为两个阶段,第一阶段进行地形图的判读、定向、定位等;第二阶段学习地质现象的认识、描述、记录等方法和地质罗盘仪等工具的使用方法。本次实习要达到以下目的:
● 基本掌握在野外观察、认识、记录、描述地质现象的方法;
● 学会使用罗盘仪等地质工具;
●初步掌握地形图的使用方法和判读知识;
(2)二年级梁山实习以野外地质技能训练为主,其次让学生了解和学习本区的地层序列、古生物化石类别、地史发展简况和构造变形特征。本次实习要达到以下目的:
● 掌握野外剖面测量、地质填图、资料整理的方法与技能;
●了解扬子地台的地层序列和发展演化。绘制图件和编写报告.
(3)三年级基地班陕北—秦岭大剖面实习以野外地质研究的训练为主,其次掌握造山带与盆地的基本特征。本次实习要达到以下目的:
● 掌握不同构造单元的地层、沉积、构造研究的野外工作方法;
●培养认真、求实的工作习惯;
●了解华北地台、渭河盆地和秦岭造山带的基本特征和演化过程。
(4)三年级石油本科班实习原则上采用分组实习的办法,由指导老师具体负责安排。本次实习主要培养学生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,同时熟悉、掌握石油地质图件的绘制、资料收集、报告编写等过程。
(5)课程野外实习主要是针对课程内容进行的短期实习,具体由上课老师负责安排。
(三)野外实习总结与考评
1、总结
实习的最后阶段为室内总结阶段。总结包括野外记录整理、清绘图件、学生讨论、报告编写。一年级实习报告以文字写实描述为主,另附一些地质素描图;二年级实习报告以叙述地质事实和简要地质过程以及编绘地质图件(包括剖面图和地质图)为主;三年级实习报告以较详细的地质事实为依据,分析各种地质作用和发展过程,文图并茂。
野外实习结束前各实习队老师应对本次实习进行简要的总结,指出本次实习的成功之处和不足或有待改进之处。
2、考评
(1)评分等级: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及格和不及格。优秀一般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20%。
(2)考评范围:业务(包括实习报告)占50%,学习态度占30%,组织纪律占20%。
(3)考核标准:
第一条 野外地质实习期间,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该门成绩记零分:
1·无故不参加者;
2·不写野外实习总结报告者;
3·野外期间擅自离队者;
4·野外期间不听从老师指挥者;
5·野外期间有违纪、违法行为者;
第二条 学习态度端正,作业认真,记30分,有下列情况者扣分:
1、不听从老师的指挥,任意行动甚至擅自离队者,扣10—30分;
2、不认真听讲、观察或记录者,扣10—30分;
3、实习懒惰、怠慢,甚至中途睡觉者,扣10—30分;
4、不带野外实习工具者,扣10—20分。
第三条 组织纪律性强、遵纪守法,记20分,有下列情况者扣分:
1、不服从住宿安排,经教育不改者,扣1—20分;
2、晚上十点未归宿者,每次扣10分;
3、无故不出勤或擅自离队者,每次扣10分;
4、不参加公共活动者,每次扣5分;
5、丢失或损坏地质工具者,视情节轻重,扣5—20分。
第四条 凡打架斗欧、聚众赌博、夜不归宿、制造不安定或不安全因素者一律遣送回校,接受处分,该门成绩记零分。
第五条 凡做好人好事者、助人为乐者,应给予加分并表扬。
(四)野外教学档案
实习结束后各实习队将野外工作计划,小结,工作日志,学生平时成绩记录,成绩单和实习报告一并交于系里存挡。